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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1896套(户)!

拉萨发布 2023-03-04

今年的自治区两会上,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进忠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先后投资344.82亿元,建设公租房(廉租房)14.13万套,改造棚户区21.86万户,建设干部职工周转房6.22万套,实施12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目前,我区住房保障已覆盖所有地市、县(区)和乡镇,构建了以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为主体,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方式,基本实现了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建设周转房 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其中,周转房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西藏特殊区情,解决在藏工作地无房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也是西藏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李进忠告诉记者,2014年至2016年间,我区投资52.65亿元,建设乡镇周转房3.2万套,实现全区69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两个口岸)和基层干部职工全覆盖;2016年至2017年间,投资3亿余元,建设1216套组团式人才周转房,解决组团式援藏人员住房困难;2021年至2022年计划投资30亿元,新建周转房10000余套,解决区直、地市和县区周转房存量不足和结构性需求问题。

拉萨市园丁苑小区

(资料图,自治区住建厅提供)




扩大保障范围 提高住房租赁补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建设公租房(廉租房)14.13万套,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了住有所居,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攀升。

2010年,我区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住房保障范围。2016年,在全国停止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大环境下,国家支持西藏2016年至2020年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
为了让更多未享受实物配租的住房困难群体得到实惠,2021年,我区出台《西藏自治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管理办法》,降低了住房租赁补贴准入门槛、调整了补贴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规范了管理制度,补贴标准从225元/人/月提高到最高300元/人/月。目前,已累计向12.7万余户(次)20.1万人(次)发放租赁补贴6亿余元。

拉萨市雪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现场

(资料图,记者 阿旺尼玛 摄)




改善住房条件 让“忧居”变“优居”


棚户区改造是城市品质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大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改造棚户区21.86万户,实施12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目前,全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5.62平方米,比十年前人均增加9.48平方米,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树牢“不但有房住,更能住好房”理念,住房建设质量和品质大幅提升。特别是近几年,新建住宅向绿色低碳转型,绿色建材不断推广使用,并因地制宜发展高原装配式建筑住宅,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住房发展全过程,努力打造生态优良、绿色宜居的居住环境。
2023年,我区计划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21896套(户),其中,公租房4516套,棚户区改造17170户,保障性租赁住房210套。李进忠说:“我们将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完善安居保障体系,筑牢百姓‘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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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商报

编辑(一审):姚鑫

责编(二审):赵路明

审核(三审):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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